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中心组、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豫财院党字〔2019〕37号)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治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从即日起到师生全面返岗、返校上课时间止。
二、学习内容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0年上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学习专题”“《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学习专题”“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等三个专题的学习。
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蕴含的强大真理力量转化为战胜疫情、推动学校发展的实践动力;结合疫情防控中彰显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强化纪律、规则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财金人”人应有的贡献。
三、学习方式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居家远程办公情况,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电视、网络、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学习、网络“三会一课”、网络研讨、视频学习会、征文等多样化的学习活动。
四、学习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请于3月5日前,发送党委宣传部备案,并于正式开学上课一周内将疫情防控期间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交党委宣传部存档。邮箱:hncjxcb326@163.com,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13523410267。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注重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效果,通过截屏、征文等方式收集整理个人理论学习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相关新闻稿件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校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基层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学习效果。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核评价表(试行)》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以备学校和上级检查。
4.全体教职工要坚持理论学习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相融合,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保证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效果。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0年上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党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