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公共卫生事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严重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传染病、食物(饮用水)中毒、其它如师生集体性不明原因导致的疾病或不良反应,既包括师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突发卫生事件,也包括学生集体实习、军事训练等其他活动中发生的传染病、食物(饮用水)中毒等突发事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编制。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妥当处置。
(四)科学处置、通力合作。应急事件处置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规范化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要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员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畅通信息、有序防控。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反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信息反馈时限、程序和职责,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学校,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值班值守、安全保卫、信息报告等制度。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学校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后勤处、校医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保卫处、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图书馆、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后勤和校医院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后勤处、校医院主要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统一协调调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职责:对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及时与各部门沟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做到信息上传下达,信息渠道畅通;负责拟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方案。
2.党委宣传部、校团委职责: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等宣传平台,着重发挥校园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各部门形成合力,全面宣传普及防治知识,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信息等。
3.人事处职责: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教职工时,配合应急小组排查教职员工去向,重点摸清在校、返校、返岗教职工以及拟录用人员去向等底数,做好考勤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4.教务处职责:统筹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教学管理运行工作。
5.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职责: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学院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配合校医院督导各学院对传染病患者的隔离管理,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筛查工作;组织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做好疫情筛查工作;配合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对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疾控部门、校医院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做好患病学生休、复学管理工作;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
6.图书馆职责:加强卫生清洁和消毒,为师生提供安全阅读或借阅环境。
7.保卫处职责:加强校园进出口管理,防止疫情输入或输出;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对进入学校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登记。
8.财务处职责:筹措和保障应急救援物品及日常应急物资储备所需资金。
9.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中心职责: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配合宣传部做好舆情监测等工作,避免谣言传播;利用校园网和信息化平台配合宣传部等部门做好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0.后勤处职责: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加强日常通风换气;加强教室、餐厅、校园公共区域、教职工生活区卫生消毒,储备应急物资;加强与属地辖区的沟通联系,做好学校管理的家属区门岗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
11.校医院职责:按照相关法规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负责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或转院救治;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掌握每日晨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汇总、分析,做好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配合疾控部门做好传染病患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组织和安排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负责对被传染源污染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技术指导工作;配合疾控部门做好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配合学生处做好患病学生休、复学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控人员培训、指导并对医院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工作。
12.各学院职责:负责学生晨检、考勤登记,协助做好病情报告和追踪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学生处、人事处、校医院及学校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晨检情况,发现传染病或可疑症状者,须督促学生及时就诊;负责与患病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协助校医院做好不需休学学生的隔离管理;暴发传染病时,配合校医院、疾控部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的其他相关工作。
13.其他部门、单位职责: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相关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同等级,必要时在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要采取抢救、调查、核实、处理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传染病
1.学校驻地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校内疫情通报;
(2)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要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6)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学校驻地发生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5)按规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学校驻地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出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并进行跟踪预防。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进行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2)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举办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3)对教室、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厕所、宿舍、等场所进行每日消毒、通风换气。
(4)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调整教学方式。出现甲类传染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疑似病例或诊断病例时,按照疾控专家建议,实施停课,出现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互联网学习、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师生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员工健康和自我防护能力,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协助救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健康、疾控、教育和公安等有关部门。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配合卫生、食药管理、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根据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调查。
2.及时将伤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危害,防止事态扩大。
4.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善后与恢复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有关部门应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二)在属地辖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下,各有关单位做好传染病污染物、食物中毒污染物、职业危害及放射性污染物的处理和环境恢复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应急事件的监测检验、调查分析。确保事件发生后环境得到有效控制,并消除危害和隐患。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结束后,要对防控的各项指标进行核实,达到解除条件时,以公开方式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应急事件的分析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